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狮王猪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为水民户外俱乐部和水深几许许版主做广告,竟然收不到代理广告费。[M29]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09-12-16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教主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狮王猪王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恶少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狮王猪王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恶少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俺说,那小子叫啥来着?
哦,水深 [M34]
吵架归吵架
偶是无比支持你行使你的权限
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什么合理什么不合理
都去TNND
啥叫专政?
咱就专政
咋啦?
不服?
别混!!

恶少,你说的这些话不是个人才。骏景花园业主论坛理所当然是骏景花园的业主爱上就上,爱混就混的,你没有这个权不让别人上来混!你也管不了别人怎么说怎么做。如果你认为这个这论坛是你或者是某个人的,请把“骏景花园业主论坛”的名字先改了再说! [M21][/quote]
说得对
俺本来就不是啥人才!
俺更加也没权力不让别人混
否则
早先开了水深那小混蛋了!
一把鼻涕一把泪
NND[/quote]
做老大,做领导的,最重要的是要服众才好!自个的自以为是算不了什么! [M29] 得罪了! [M01][/quote]
讨论归讨论,火气不要过大了! [M29][/quote]
狮王说的并不无道理。男人说话直接点好!不用婆婆妈妈的。 [M04] [M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09-12-16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教主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教猪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冰蕾薄荷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我就不明白 了,为什么非要回互助版

在哪不都一样嘛?

要说商贸版贴子量大,可能很多人看不到你们的这个贴子,那现在大家都知道了。

而且,帮着代买是件好处,这么一吵,还有人想找你们代了嘛?

这方面应该不是俱乐部的行业! [M04] [M04][/quote]
严重声明,水民户外俱乐部不是买桔的。是专为水友们组织活动,或许兼营交友婚介的!那几箱桔子纯属意外!况且花了不少人的心意和力气的!严格来说,是亏本生意来的! [M01] [M01] [M29][/quote]
运桔的,就是运桔的。有什么好解释的。 [M02] [M02] [M0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
发表于 2009-12-17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yama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thomassheep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楼主起码犯了三大错误。

1. 明知自己违规,却怪版主“选择性执法”。违规就是违规,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小偷被抓能怪警察不抓其它小偷么?

2. 明知自己违规,被移贴不和版主沟通,发些阴阳怪气的贴,还鼓动一批马甲上来围攻版主。事后还想要版主“帮忙协调”。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3. 明知自己违规,胡乱猜测,以**之心度君子之腹,说版主跟自己的俱乐部“有仇”,故意针对。这个说轻了是幼稚,说重了是诽谤。

楼主回去面对墙壁好好想想,如果没有版主的辛勤劳动,哪有论坛的今天?破坏版主的形象,打消版主的工作热情,到底对广大水民有何好处?!

水民户外俱乐部ID,请搬个小板凳坐过来认真学习以上内容。余者多说无益。[/quote]

虽说此事已告一段落,但我还想作以上这几点说明一下。
1,水民户外俱乐部在互助版发的贴按版规是属违规,这是事实。讲到怪版主选择性执法问题,按版规和互助版的所有贴看,的确也是很让人误会的!

2,被移贴后,知情人士是有和水深版主站内沟通过的。但版主也许没留意,没作任何答复!当然版主也没这个责任的。LZ认为版主公正无私,是难得的人才。本人也认同,并没看出哪里有阴阳怪气!也没发现LZ在哪方面有鼓动一批马甲围攻版主的意思!水民户外俱乐部请求过版主帮忙协调的问题,版主乐不乐意是另一个问题。是否一定要该贴转回互助版,我想,关系也不大的!

3,胡乱猜测,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说版主跟自己的俱乐部“有仇”,故意针对。这个问题其实也是版主大人引起水民户外俱乐部人士误会的!因为,以往版主在发现其它的类似违规贴时,互助版的两大版主都什分有耐心地重复跟贴提醒当事人要怎样做或处理后果等!而水民户外俱乐部这样的公众ID第一次在互助版发这样的贴,版主在处理之前也没这个心情去告知一声,教导一下怎样改正!当日户外俱乐部的所有人也刚好在外搞活动回来才发现该贴已不见踪影,和已订桔子的一些水友们找了大半夜才找到该贴。种种情况看来,虽然是个误会,但也很难不让人误会版主大人偏心的! [M04] [M04] [M29]
其实应该感谢LZ,能在适当的时间内发这个贴给大家当面把事情搞清楚。总好过留在心里记着,产生更大的误会!再一次为水深及所有版主送花,因为做版主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辛苦工作!真心的! [M21] [M29] [M29] [M29] [M29]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
发表于 2010-1-1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Re: [b]为水民户外俱乐部和水深几许许版主做广告,竟然收不到代理广告费。[M29]

新年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4-6-8 21:33 , Processed in 0.090397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