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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景变电站维权法律问题探讨与咨询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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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12-8 23: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 曼哈顿A业主免费出租单房给房客B,该房客有在阳台摆弄酒瓶和孵鸡蛋的嗜好,由于变电站距阳台太近,只有5米,而且近来北风飘飘,常达五六级,结果酒瓶和未出世的小鸡被风吹到变电站工地上,而且砸伤了民工兄弟和砸坏了部分设备,请问这类事件是治安事件还是刑事事件?房客B还是业主A来承担相关赔偿?假如部分骏景维权业主听到后甚为高兴,愿意支付这笔费用,有没有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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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08-12-8 23:28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骏景变电站维权法律问题探讨与咨询专题[/color][/b]

2、 事发后,房客C听到有免费单房后,直接找到了业主A,说要租房,业主警示说房客B还在拘留所里,三天后才能回来,要不就租你三天,但不许孵鸡蛋。房客C甚为高兴地说,我不孵鸡蛋,我只会在阳台上喝啤酒, 也酷爱啤酒瓶艺术,要不我帮你免费垒个啤酒瓶窗户,业主A没反对。业主A为避免受到连带责任,要求与房客C签订合同,啤酒瓶艺术窗户倒下到变电站工地上造成的损失将由房客C来承担,请问这种合同有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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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08-12-8 23:28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骏景变电站维权法律问题探讨与咨询专题[/color][/b]

3、 事发后,越来越多的周边业主和房客对房客B、房客C的嗜好感到好奇,陆续模仿之。没想到,工地方对此行为比部分业主更为好奇,决定在工地四周安装摄影头。但是,部分业主和房客不满,认为这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尤其是不少房客说他有半裸晨练的习惯,要是把这些相片放至网络岂不是大祸,于是房客C将这些摄影头打烂?请问,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工地方有没有侵犯部分业主的隐私权?将摄影头打烂又将会是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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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8 23:29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骏景变电站维权法律问题探讨与咨询专题[/color][/b]

4、 元旦、寒假将近,部分小孩爱玩鞭炮,不慎将工地上的板房引燃烧毁(建筑面积将近200平方,直接损失将近10万),请问这种行为是纵火罪还是失火罪?由于小孩是未成年人,是否免以刑事处罚?该损失是否由小孩的监护人家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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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8-12-8 23:29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骏景变电站维权法律问题探讨与咨询专题[/color][/b]

5、 业主E委托满堂红作一份关于变电站规划变更造成周边物业市场价值贬值的调查,结果发现骏仁、骏宇、骏鑫轩物业市值大幅跳水,比2年前贬值约35-45%,其中15-25%是由变电站规划变更引起的。在调查中同时发现,由于骏景中小学邻近变电站,骏景其它轩座,也有不同幅度的贬值,初步统计整个骏景近8000套房子由于变电站规划变更造成的损失累计4个亿。于是部分业主联合起来,起诉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要求补偿房屋价值。请问在全国范围内,有没有类似案例,案件判决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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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8-12-8 23:29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骏景变电站维权法律问题探讨与咨询专题[/color][/b]

6、 某利益集团(比如“反HS联盟”)为了表示对骏景变电站维权的关注和热情,初步决定捐款XX万元表示慰问并提供维权相关信息服务。部分骏景业主不明该利益集团的意图,但还是接受了该捐款和信息服务,在法律上是否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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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8-12-8 23:29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骏景变电站维权法律问题探讨与咨询专题[/color][/b]

7、 据说东御苑销售情况不太理想,部分骏景业主为了提升骏景花园的物业价值,决定组织老人天天为骏景售楼部制造人气旺房脱销现场。由于现场实在太旺,骏景售楼部工作人员应付不过来,造成现场垃圾成堆,部分设施被挤坏,于是售楼部保安决定拒迎并赶逐部分老人,造成部分老人跌倒受伤。请问,老人能否向骏景售楼部索要住院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有哪些法律法规可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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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08-12-8 23:30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骏景变电站维权法律问题探讨与咨询专题[/color][/b]

8、 部分业主为骏景变电站上访电网公司,但电网公司领导以天天上访,堵塞办公楼影响正常工作为由私下将骏景小区的居民用电停掉,每天晚上两个小时,对外宣称骏景小区周围用电紧张。如果骏景业主将电网公司以“破坏电力设施、以停电要挟维权业主,赔偿停电损失”为由告上法庭,需要采集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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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08-12-8 23:30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骏景变电站维权法律问题探讨与咨询专题[/color][/b]

9、 为了建设和谐社会,骏景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做了大量工作,比如:1、为丰富社区文化气氛和提高居民购物方便度,每周末在中庭组织“小摊加小贩”活动;2、同时为了体现“物管、小贩与业主是一家”的精神,共用分摊水电。但近来发生这样一件事,部分业主为表示支持广州电网建设,特地去工地慰问施工工人及询问工程进度,但管理中心认为这些业主不能这么热情,而且自己和老豆HS公司才是工地工人的好朋友。故一纸敬告贴满所有轩座,说这是非法慰问,由于当时心太急,结果忘了盖章。同时大开铁门,支持将集装箱堆在工地围墙边,不让业主跟工地工人过份亲密。但不少业主认为管理中心不务正业,破坏业主与民工的难得和谐,故决定发律师函给管理中心,单方面终止物业协议。请问单方面终止物业协议有哪些法律法规可以支持?在广州有没类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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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08-12-8 23:30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骏景变电站维权法律问题探讨与咨询专题[/color][/b]

10、 在广州小有名气的骏景徒友,为了组织的壮大,发动全民徒步,让老人小孩也可以体检到徒步的味道,决定进行公路徒步活动。首站是区人民政府,骏景-黄埔大道-区政府-天府路-中山大道-骏景的环骏景线。由于徒友太多,结果不得不占用部分车道,在路上徒步名人帅哥“跳动的云”大谈徒步心得,引来大量徒友围观,造成主干道堵塞半小时。请问这种大型的民间体育活动是否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造成主干道堵塞半小时是治安事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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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08-12-8 23:33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骏景变电站维权法律问题探讨与咨询专题[/color][/b]

创意来自论坛,版权免费使用。为了减少论坛及版主负担,余下问题视情况再决定是否公开探讨与咨询。同时欢迎更多邻居提供更多问题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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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8-12-8 23:46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骏景变电站维权法律问题探讨与咨询专题[/color][/b]

[M01] 很好很强大!大家一定要好好探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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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8-12-9 00:10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骏景变电站维权法律问题探讨与咨询专题[/color][/b]

加入探讨
努力学习权利义务和以及相关的责任
什么允许,什么严禁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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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8-12-9 00:20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骏景变电站维权法律问题探讨与咨询专题[/color][/b]

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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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8-12-9 00:49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骏景变电站维权法律问题探讨与咨询专题[/color][/b]

楼主.你太有才了 [M21]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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