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admin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制度】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关于ID“不满仓不舒服斯基”认

[复制链接]
1#
发表于 2005-11-29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制度】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讨论初稿)

大佬们的任何意见建议都是可推敲可协商的,偶就担心一点:这种认证制度方法会不会被虫虫一票否决。 [M04] [M2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2005-12-7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制度】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讨论初稿)

"4、担保人只对被担保人联系方式的真实性负责,不对被担保人在论坛的行为负责。"这一点偶们这边虽然也是这么想的,但木有明文交代,补上。 [M04]

JWJ的认证要求只有版主才能做担保人,从某个角度看"可信度"(注意是有双引号的哈[M14])增强了,工序简单了,但劳动量却加大了,具体操作起来显然就远不如"由已认证用户ID做担保人"来得方便鸟,不利于"减负"。

开帖担保是挺方便,奈何申请人的住址信息除了站内短信之外,木有一个更好的的传递渠道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5-12-8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制度】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讨论初稿)

(三)1、业主用户ID的申请与认证
注册时间超过90天、总发贴量超过200贴的普通用户ID或者VIP用户ID可申请业主用户ID认证。申请人经由两位已获得业主认证的ID发帖担保,总版团队审批通过即成为业主用户ID。

原文为"申请人经由两位已获得业主认证的ID或本坛一位在任版主发帖担保"。

(四)2、通过故意隐瞒、欺骗的方法获得业主ID认证的注册用户,本坛有权立即将该ID更改为普通用户,六个月内不再受理该ID对应自然人所拥有的任何ID的认证申请,并在全论坛对于该行为予以公告;同时该用户的全部担保人变更为VIP用户(是在任版主的停止其版主职务),担保人在一个月之后方能重新恢复业主用户ID认证。

原文无括弧中的内容,搞得稍微严格一点点,如何? [M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5-12-14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制度】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color=red]推出来啦![/color])

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5-12-14
[M41] 跑步进入认证时代。


[M05] 可有边跑边唱着《东方红》或者讲着春天的故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4-5-13 02:56 , Processed in 0.061938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