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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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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街购买注意事项以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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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11-18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Re: [color=red]论坛街市购买须知![M29][/color]

引用作者 千江月 于 2007-11-4发表的原文
亲爱的斑竹,为什么我的帖子找不到了,是不是被删除了? [M13]


亲爱的,虽然不知道您的贴贴为什么被删了,但您肯定是违反了广告贴的有关规定,仔细解读吧:

[公告] 在骏景论坛发广告的规矩:


1.帖子标题请注意:不准用大字体!不准用红色!不准用粗体!不准用下划线!

2.不准在"商贸新街市版"以外的地方发广告!否则一律移动或者删除!

3.在"商贸新街市版",不准拥有超过2个帖的广告贴。多余的一律删除!

4.违规超过7个汉字长度或者14个英文字符长度的ID一律直接删除!

5.头像大小不要超过160像素宽度和200的高度!同时严格禁止在签名中带广告图片!

6.不准到处回贴跟贴做恶意广告灌水!

7.在签名栏不准包含广告信息和广告图片。

8.多版多贴发贴,直接PK广告的ID。


在正式论坛广告管理规定没有出台之前,广告处理原则以此帖子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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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5-27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3.在"商贸新街市版",不准拥有超过2个帖的广告贴。多余的一律删除!

这个有必要再加强一下,因为今天有人一人就发了十四个贴在商贸版,现在还留有三个,希望自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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