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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闭关前——浅谈业主维权活动中的组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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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5-7 23: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先说点正经的[M14],为了俺的生计问题,从五月中旬开始,决定进行一次为期大约3个月的闭关[M30]

如无意外,大概秋天的时候才能被放出来[M13]

无产阶级就是惨啊,连上论坛的自由都被剥夺了[M06] [M06] [M06]

据此,这段期间不要在论坛里找我,也不要给我发站内短信(当然,如果谁愿意等几个月后的答复,本人也不表示反对[M01])。

有事的话,发电邮(我一般保持每天查看一次邮箱的习惯);急事的话,发手机短信。

严正警告:不是死人塌楼的事情,不要在8:30am到6:30pm期间打我电话[M15] [M15] [M15]

谁敢砸俺饭碗,俺就找他/她拼命![M09] [M09] [M09]

正事说完了,下面开始闲聊,说到那儿算那儿,反正也不用讲什么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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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06-5-7 23:47 | 只看该作者

Re: 写在闭关前——浅谈业主维权活动中的组织事宜

1.发贴的本意

写这个帖子的初衷,在于想和大家分享我个人对业主维权活动中组织事宜的一些经验和感受。不敢说是金科玉律、警世恒言,只是觉得,如果其中有部分经验教训可以供别人借鉴,少走些弯路,也不枉费以前众多邻居所付出的精力和时间。

每次业主的维权活动,无论是争取很具体权益的活动(如:南苑西区集体收楼、村巴、北苑会所、变电站),还是虽然没有具体权益可表现,但为了得到一个长期的、原则性权益的活动(如:业委会的筹建)。第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就在于如何组织业主,凝聚力量。

以前许多邻居都曾付出过努力,我相信以后也还会有很多邻居会为此努力。但我希望,有些经验、教训、资源乃至相互间的信任,能够有效的由先参与活动的邻居们传递给后参与活动的邻居们,让他们少走点弯路,少做些无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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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06-5-7 23:47 | 只看该作者

Re: 写在闭关前——浅谈业主维权活动中的组织事宜

2.关于组织的重要性

以前,确切的说是在2004年,我曾天真地认为业委会的成立将标志着业主维权活动中的重大胜利,而且也相信这方面的主管部门应该给予我们大力的支持。但现实中的教训却告诉我们,没有那么多"应该",如果真的"应该"怎样就怎样的话,恐怕我们早已步入共产主义社会了。

2004年,我曾相信业委会是业主唯一的,最佳的组织形式。现在,我相信如果有个团体、有个组织可以有效地代表骏景花园业主利益的,反映业主主流声音的;那么这个团体、这个组织是不是法律上讲的业委会并不重要,我仍会认为这种模式是最佳的组织形式。

在业主中形成组织的重要性,应该就不用多说了,有疑问的请看下贴(注意:当时的"成立业委会"的意思与现在"业主中形成组织"的意思一样)
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5665

关于为什么形成组织的过程中需要大家的共同支持,而不能靠少数人单独完成的问题。有疑问的请看下帖(注意:当时的"成立业委会"的意思与现在"业主中形成组织"的意思一样)
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5945

我的逻辑很简单:
(1) 在骏景内拥有物业的业主(即便是HS、KJ职员身份的业主),由于切身利益关系,都应认识到"业主中形成组织"的必要性(除非已打算搬走或精神不正常)。不能认识到这一点,便是白痴。

(2) 当认识到"业主中形成组织"的必要性后,还必须明白"仅靠少数业主完成所有工作而自己无需出力的方式,是注定最终失败"的道理。如果有业主认为这种论断是错误的,很不幸,他的智商并不比那些不懂"业主中形成组织的必要性"的邻居要高多少。简而言之,他也是白痴。

(3) 可以认识到"业主中形成组织"的必要性,而且也明白"仅靠少数业主完成所有工作而自己无需出力的方式,是注定最终失败"的道理,但仍不愿意参与实际行动的业主,要分两类来讨论:其一,期望"搭便车"(即等他人完成工作,自己坐享其成),这种人多半是白痴,因为他不能理解到"万一大家都这样做,就没有便车出现"的道理;其二,虽然明白道理,但不敢行动,这种人毫无疑问是懦夫,或者至少是一个不负责的人,因为他将自己命运交付在别人手上。一个人,连对自己负责的勇气都没有,很难想象他能有所作为,充其量也就是废物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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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06-5-7 23:48 | 只看该作者

Re: 写在闭关前——浅谈业主维权活动中的组织事宜

3.英雄、制度、组织

总是看到很多人期盼在骏景内有个英雄出现,可能英雄这个词语根本不够准确,准确的说,很多人期盼有个超人出现——可以拯救地球、维护世界和平。

各位,我们都已不是充满幻想,天真烂漫的小学生。在一个真实的近似残酷的社会中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实在不应该抱有这种天真的想法,相信仅凭一人之力就能扭转整个局势。

与其期待一个英雄的出现,不如共同努力成立一个有效的组织,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制度总比个人可信的多,这种方式也比期待英雄的出现实在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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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6-5-7 23:48 | 只看该作者

Re: 写在闭关前——浅谈业主维权活动中的组织事宜

4.从自身做起

也曾在论坛内看到很多大声疾呼缺少领袖或骂骏景业主内一潭死水的言论。

对于前者,我甚为不屑。大家生而平等,凭什么非要认为自己低人一等,非要别人来领导自己才知道怎么做?或者说为什么自己只愿做个被领导的角色?有些事情,没试过,为什么就一定认为自己不行?一个人的胆量和气魄,难道真的这么小吗?当别人可以为整个骏景花园的利益,为整个轩的利益,为整个单元的利益做点事情的时候,是否自己就只能唯唯诺诺的待在家里,听天由命吗?是否大家真的愿意承认自己就是不如别人?

领袖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担任的,但每个人都有成为领袖的机会,这一点,大家都是平等的。一个人,实在不应该把自己的命运交付给别人来决定。有些事,做了虽然不一定能成功,但做过后,至少不会以后为没做而后悔。

对于后者,我不敢发表过多批评言论,因为我自己也发过类似的牢骚。但我总觉得,对于发表该种言论,多少存在一个资格作为前提。如果你没有试过组织骏景花园的工作,那你没有资格痛斥骏景花园的维权意识淡薄;如果你没有试过组织一个轩的工作,那你没有资格痛斥这个轩的维权意识淡薄;如果你没有试过组织一个单元的工作,那你没有资格痛斥这个单元的维权意识淡薄;如果你没有试过任何组织工作,那最好闭嘴,因为,你,不配。

我鄙视那种只知道抨击别人,自己却什么实际行动也不参与,只知道耍嘴皮子的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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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6-5-7 23:48 | 只看该作者

Re: 写在闭关前——浅谈业主维权活动中的组织事宜

5.拒绝缴交物业管理费

这种举动无疑是一柄双刃剑,在损害KJ的同时,也在损害着骏景业主的公共权益(包括拒缴者本人的个人利益)。看KJ现在的处理手法,无非是收的钱越少,就越发降低物业管理质量。而当物业管理质量降低时,就会促使更多的业主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加入拒缴者的行列。周而复始,是不断的恶性循环,最终必将引发一次大的事故,才能促使双方(或是政府的介入)来解决根本问题。

这些问题,我能看到,也可以预料到事情的后续发展情况。我希望有个双赢的局面产生,我不喜欢对抗。但谁能告诉我如何才能在短期内达成双赢的局面?如果没人可以,那请不要再发布那些"拒缴管理费是损失大家利益"的言论。

因为,我相信拒缴者一定抱着这种信念:既然KJ不让我好过,那它也别想舒服。我个人并不认为这种信念有何错误。

当无法形成一个集体去捍卫公共权益时,每个个体都有独自行动的自由。当无法取得双赢,最大限度的伤害对手,并不应该被认为是一种怪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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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6-5-7 23:49 | 只看该作者

Re: 写在闭关前——浅谈业主维权活动中的组织事宜

6.实力,谈判的前提

对于HS、KJ现在处理问题的态度,我并不感到奇怪。由于业主无法聚集力量,形成有实力的团体,致使HS、KJ根本不会采取公平的态度来对待业主,因而发生侵犯业主权益的事便屡见不鲜。

在这个社会中,你所具有的权益都是通过自身实力来取得的,如果没有实力,什么权益都不会得到,只能被他人踏在脚下,如同垃圾一样。这个道理对个人如此,对业主与KJ的问题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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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06-5-7 23:49 | 只看该作者

Re: 写在闭关前——浅谈业主维权活动中的组织事宜

7.HS、KJ的经营理念

毫无疑问,HS、KJ的经营方式出了问题,为了追寻短期利益而不顾长远的利益,致使其公司声誉和一些直接经营收入(如物业管理费)都受到不利影响。对于这个问题,我相信HS、KJ的一些中、高层管理人员,也能够了解并预见到今后的发展趋势。但是出于某些特定的原因(如一些管理人员根本没打算长期在HS、KJ公司里待下去,而只是期望在短期内捞到多少好处就走的心态),这种错误的、短视的经营理念和方式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而是一直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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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06-5-7 23:50 | 只看该作者

Re: 写在闭关前——浅谈业主维权活动中的组织事宜

8.信任的破坏

由于长期以来HS、KJ的所作所为,致使大部分参与过维权活动的业主已不对其不抱任何信任,造成即便HS、KJ真的想改变或沟通解决问题,也无法再找到沟通或信任的基础。信任的破坏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对抗的持续产生。

关于信任问题,其实并不特指HS、KJ,某些单位处理事态的手法也不断引发更多的信任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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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06-5-7 23:50 | 只看该作者

Re: 写在闭关前——浅谈业主维权活动中的组织事宜

9.业主内部群体的划分

每个群体内部都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被再次细分,就如同细分市场的消费群一样。

首先声明:下面阐述的这些规律,只是我个人看法,针对的也只是某个群体中的主流特质。如果那位认为他虽然属于某个群体,但不拥有该种特质,请不要和我较真。

就维权的投入度来看:
(1) 面积较小物业的业主>面积较大物业的业主;
(2) 新业主>老业主;
(3) 企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事业单位人员、国企人员>政府公务员、公检法司人员>HS、KJ系业主;
(4) 无子女业主>有子女业主;
(5) 年轻业主(当然,必须是成年)>年长业主;
(6) 女性业主>男性业主

分析如下:
(1) 充分印证了"革命者多出于无产阶级"的道理。不可否认,财富的增加使人不愿积极的参与到维权活动中(维权活动存在着一定风险),而更愿意选择一些妥协或避让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搬离骏景),其可以承受妥协或避让所付出的代价(另外买房)。而无产阶级(诸如我),由于买房的同时还承受着银行高额贷款利息,并非可以轻易地购买另一套房作为第二种选择,因而,为了捍卫今后数十年的安定生活,不得不意志坚定地加入维权行列。

(2) 维权活动必将遭受挫折,而挫折和失败毫无疑问地会打击一个人信心和热情,没有那个人的意志会一直毫不动摇。老业主由于以前的维权活动而致使意志遭受打击,使得投入度或热情不如新业主强烈。

(3) 对于参与维权活动的内部规定限制,使得作为政府公务员、公检法司人员的业主不敢积极的投入到维权活动中,对这点大家应该客观认识并予以理解,在某个特定的环境中,就应当遵守某些"潜规则",让别人冒着丢失饭碗的危险积极参与活动,无疑是不明智而且缺乏实际操作性的。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等)与国企虽然没有政府那么严格的限制,但也存在类似的影响。HS、KJ系的业主,由于其身份的特殊,必然造成投入度最低的结果。最后只剩下企业职员、自由职业者作为维权活动的中坚份子,但企业职员、自由职业者最大的障碍则来自自身活动时间的欠缺,生存压力(工作、加班、出差)是这个群体不能回避的问题。尽管业主由于身份的不同可以大致分为上面四个群体,尽管每个群体对维权的投入度不尽相同,但无可否认的是,作为业主,都具有共同的利益,而且也共同期盼着骏景花园成为一个适宜居住的和谐社区。如果物业管理水平下降,盗窃案增多,当贼进来做案时,是不会理会你在那里工作,也不会在乎你是否是HS、KJ系业主,更不会理会你钱多钱少、投入维权活动力度的多少,所有业主都有被盗窃的可能。基于这一点的认识,我认为,政府公务员、公检法司人员、HS、KJ系业主都属于可利用的资源,并非完全不可取。有些事情,如与政府的沟通或获取某些信息等工作,这些业主便可起到很好的作用。当然,一些过于明显的事情,如散步等,就不应让这些业主参与。

(4) 我并非反对各位业主生儿育女,这种逆天理、背人伦的话说出来绝对要被人追杀。虽然本人不是好人,但也决不是个蠢人,大家应该相信我没有笨到会故意说些要被残酷追杀的话。我只是指出一个事实,由于子女的负担,的确会相应的降低业主维权活动的能量。根据我不完全统计,愿意参与维权活动的骏景业主,相当大一部分的年龄在30-40岁之间,而其中,子女的年龄在0-7岁之间的又占了很大一部分。年幼的子女,的确大为降低业主的活动能力,这是不争的客观事实。

(5) 这个应该不用过多解释,年轻人吃的苦头较少,做事自然少考虑后果,因而对未知领域的顾虑也比年长者要少。

(6) 女性比男性更为感性,易于加入此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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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06-5-7 23:50 | 只看该作者

Re: 写在闭关前——浅谈业主维权活动中的组织事宜

10.特殊事件的运用

具体维权活动中所体现的力量和投入度远较平时为高,同时也起着很强的宣传作用,使得更多的业主认识到捍卫自身权益的必要性。尽管"在业主内成立组织"与为某个特定事件的维权活动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目标更是各为不同。但必须承认,为达到"在业主内成立组织"的目标,必须借助一些特殊事件来扩收组织成员,在某些特殊的维权活动时期,这种进程被迅速加快,远非平时风平浪静的时候可比。

有些业主对某些具体的维权活动相当热情,但对"在业主内成立组织"的活动却并不能做很大的投入。究其缘由,应该是认为"在业主内成立组织",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作用不大。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当没有一个体制从根本上杜绝问题时,具体问题总会不断的涌现,就算今天可以解决甲问题,可能明天、后天会出现乙问题、丙问题。要想更有效率的解决问题,就必须形成一个有效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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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06-5-7 23:51 | 只看该作者

Re: 写在闭关前——浅谈业主维权活动中的组织事宜

11.说与做

最近有邻居曾说我在维权活动中干的少,说的多,当然也只是玩笑话。孰不知道我曾经是"干的多,说的少"的强力拥护者;或者准确点说,应该是"干的多,但一句不说(主要考虑到维权活动应遵循保密原则)"。

但后来我逐渐发现,有些活动(当然不是所有的)做完后在网上进行传播,比不进行传播效果要好。大众需要知悉一些正面的消息,不管多与少,当知道事情有进展时,大众参与活动的信心就会得以加强,有利于事态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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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06-5-7 23:51 | 只看该作者

Re: 写在闭关前——浅谈业主维权活动中的组织事宜

12.大众与骨干

通常一个人在活动中所显现的作用除了其个人的能力(知识面、沟通能力、组织能力、行动能力、策划能力、判断能力)外,还与其个人对维权活动中的投入度有关(即愿意牺牲个人时间参与活动的承受能力)。也就是说,以一个综合能力方可客观地衡量一个个体在维权活动中的作用。

而骨干通常是综合能力在大众中显现较高的人。虽然骨干的作用较大,但作为活动的组织者应该审慎地对其进行使用,决不能因为一时方便,而过度使用。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承受限度,一旦超过,其热情受到打击,必然导致其今后活动投入度的降低,从而在长远角度上对维权整体造成损害。入住骏景三年来,我还没看见那个邻居可以保持其热情一直不受影响,毕竟,我们都是普通人。所以,期望不要太高。

在维权活动中,大众,通常无论是能力,还是投入度,都无法与骨干相提并论,其所表现的缺陷经常令组织者产生愤怒、不满乃至准备大声漫骂的情绪。但是,无论情绪如何失控,也必须承认一个事实——最后的成功需要大众的支持。对于大众的表现,组织者应当清晰地认识到,当然表面上并不能象我这么直接的说出来(不说的原因见李宗吾的《厚黑学》或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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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06-5-7 23:52 | 只看该作者

Re: 写在闭关前——浅谈业主维权活动中的组织事宜

13.学会和不同意见者合作

无论那里,人多的时候就会有冲突,有摩擦,业主内部也是如此,这很正常。要想完全消除内部斗争无异是痴人说梦,毫不现实。但是在"业主内部形成组织",从而最终达到促使物业公司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拥有一个美好家园这个目标看来。我希望业主内部能够暂时捐弃一些私人之间的矛盾或过节,或者说竭力让这些私人恩怨对 "业主内部形成组织"活动的影响减到最少。

就以我个人而言,尽管我个性极其张扬,并且不在意在论坛内肆意得罪旁人,但我想很多邻居都不会否定"我在维权活动或论坛管理中的确能起到一定的作用"。意见不同,是每个个体思维方式不一致的外在体现,但我们都是骏景花园的业主,有着共同的利益将我们固定在同一阵营,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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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006-5-7 23:52 | 只看该作者

Re: 写在闭关前——浅谈业主维权活动中的组织事宜

14.结语

太长时间没写贴,文笔都开始紊乱了,而且有些话说的遮遮掩掩也实在不痛快。下面再发一贴《写在闭关前——浅谈业主维权活动中的组织事宜(续)》,大家给面子的去认证会员区看看。

链接见下

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61812&start=0&tstar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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