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不清楚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怎么不转去"商贸新街市"?

[复制链接]
76#
发表于 2006-7-28 14:32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8
系统通知 系统 2006-7-27 下午4:14
你的帖子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怎么不转去"商贸新街市"?刚刚被加入精华,你得到了50个GLG作为奖励.

多谢肯定! [M29] [M29] [M29]



不觉得我写了那么多也应该分点么? [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7#
 楼主| 发表于 2006-7-28 14:33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去去去,找TTB要去

就在这儿瞎嚷嚷,也不见你单独开贴挑战总版 [M01]

不过昨天挑战某人签名还是很有创造力的,给5G意思一下以资鼓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8#
发表于 2006-7-28 14:50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8
去去去,找TTB要去

就在这儿瞎嚷嚷,也不见你单独开贴挑战总版 [M01]

不过昨天挑战某人签名还是很有创造力的,给5G意思一下以资鼓励



咋没挑?小王子不是总版么?偶公开算计过她哪 [M14]

5个GLG也拿的出手,BS你一哈 [M1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9#
发表于 2006-8-3 16:03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總版團隊對互助版及商貿版之定位已有定論, 同學們請見公告公示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0#
发表于 2006-8-3 17:42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anole At 2006-7-26
首先承认得自身错误:我在51楼的发言过于轻率,发言前理应象准备市场推广报告或商业合同文件一样用词严谨、逻辑清晰才对。

为了更准确地表达我的意思,同时避免误解,再将51楼的观点重新阐述一下。

1、对互助版块中“有金额往来的帖子一律飞往新街市”的规定,我不认为这是一条合理的规定。

业主ID间偶然的金额交易,不但对交易双方有利,而且更为增强业主ID的归属感。如果将该类帖子全部扔入新街市,会大为减少成交的机率。在这里重点说明一下,我不同意小王子所说的“新街市版块渐入佳境”云云,说到底,新街市除了少数的业主ID或知名ID发布的帖子外,其他大多数都是一些纯粹的广告垃圾贴(可信性极低,并且不排除发生网络诈骗案的可能)。那么到底有多少人愿意去浏览这种充斥着垃圾贴的版块?这是个问题。

当然,如果有业主ID不是偶然,而是持续发布该种金额往来的帖子,而且以盈利为目的,这种行为应被视为“广告”,该类帖子应该被扔进新街市。

例:如果知更同学某日突然发贴,希望以人民币1元/根出售黄瓜。我认为这种贴没有问题,应该被保留在互助版。我也很高兴届时去抢劫 [M01] ——啊,不,是合法提取或赊购。 [M14] 但是如果知更同学天天发贴要卖黄瓜,这就不能忍受,应该被扔进新街市了。 [M15]

2、我的确希望修改规则,给予业主ID更大的优势和宽容。

尽管我承认非业主ID中不乏良善之辈,但相较于业主ID,非业主ID中出现不要脸的概率高了很多。大家只需查看一下总版对某些事件或ID的处理公告,便会发现我所言不虚。

3、版主在执行版务时的自主裁量权必不可少。

当一个规则由人去执行,必然会由于各人认知和理解规则的不同而造成处理结果的不同,这虽然无奈,却是现实。我们只能无限接近真理,但永远无法达到,就象数学上的无穷小一样。

至于熟人和生人采取不同标准的原因,我在第2点已略作说明。


对于如何认定业主ID发广告贴的实际执行标准,我建议由版主内部形成一个投票决定机制(如5名总版3票定罪等等)。


重要声明:
(1)我表明自身观点的同时,并不期望变更他人的观点。
(2)尽管我认为“有金额往来的帖子一律飞往新街市”不合理,但现时我并不打算一定要更改该规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我清晰地了解版主的职责和付出)。
(3)我非常尊重yama老大,尽管现在老大忙着照顾呖咕不太出现在论坛,但我的尊重并没有丝毫减弱,这是老大以往的威望所确立的 [M29] ,相信不少同学的看法和我一样。

这个发得很有道理,很有水平啊!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1#
发表于 2006-8-3 17:49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呵呵,这个帖子好有水平阿

正可谓咱们JJ ,的确是人才济济阿,自豪啊 [M24]


说起团购,偶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想的,偶反正以后不打算干的了,被人误会的滋味不好受涅,呵呵。偶以后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

总之,希望咱们的网上家园越来越温暖 [M4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2#
发表于 2006-8-3 18:01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路过的风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lindows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ella At 2006-7-26
盈利和非盈利这个概念可不是我先提出来的哦 [M05]

我的观点就是:
规定了有"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那就"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不论是盈利还是非盈利,或是真"非盈利"或假"非盈利"



以是否盈利来区分难

以是否涉及现金(简单说就是钱)往来来区分易

建议取简易的方案[/quote]
赞成 [M29] [M29]

建议用交易的上新街市,用GG交易(或连GG都不用的 [M05] )上互助 [M01] [M29][/quote]
路过结案陈词 [M04] [M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4-5-14 02:01 , Processed in 0.108751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